标签:规避轮胎反倾销 / 美国轮胎反倾销 / 轮胎反倾销 / 鑫发转口 / 鑫发转口贸易
025年1月15日,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,对原产于中国的全新或翻新卡客车轮胎(Pneumatic tyres, new or retreaded, of rubber, of a kind used for buses or lorries, with a load index exceeding 121)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,若取消反倾销措施,涉案产品的倾销对欧盟相关产业的损害会继续或再度发生,因此决定继续维持对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,反倾销税率为0-35.74欧元/每单位,具体税率见下表。涉案产品欧盟CN(Combined Nomenclature)编码为4011 20 90和4012 12 00(TARIC编码为 4012 12 00 10)。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7月1日~2023年6月30日,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。
深圳鑫发环球可通过第三国转口方式有效规避反倾销/反补贴流程如下:
1.货物报关出口至第三国转口国,我方提供的收货人;并安排当地的换柜和报关。(此过程不会影响贵司退税)
2.中转港换柜:在保税仓进行换柜,换柜时候会拍摄换柜照片,以确保货物的完整性,安全性。
3.报关重新出口到最终目的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