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签:规避PET树脂反倾销 / 马来西亚PET树脂反倾销 / PET树脂反倾销 / 鑫发转口 / 鑫发转口贸易
2025年5月6日,马来西亚投资、贸易及工业部发布公告,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PET树脂[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 (PET)]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,决定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,具体如下:中国为2.29%-11.74%,其中涉案生产商/出口商远纺工业(上海)有限公司[Far Eastern Industries(Shanghai) Ltd.]为4.58%,江苏海伦石化有限公司(Jiangsu Hailun Petrochemical Co., Ltd.)、江苏兴业塑化有限公司(Jiangsu Xingye Plastic Co., Ltd.)以及江阴兴泰新材料有限公司(Jiangyin Xingtai New Material Co., Ltd.)均为2.29%,其他生产商/出口商为11.47%;印度尼西亚所有生产商/出口商为37.44%。该措施有效期为5年,自2025年5月7日起生效,至2030年5月6日终止。本案涉及马来西亚协调关税税号和东盟协调税则编码(AHTN)3907.61.00.00项下的产品。
深圳鑫发环球可通过第三国转口方式有效规避反倾销/反补贴流程如下:
1.货物报关出口至第三国转口国,我方提供的收货人;并安排当地的换柜和报关。(此过程不会影响贵司退税)
2.中转港换柜:在保税仓进行换柜,换柜时候会拍摄换柜照片,以确保货物的完整性,安全性。
3.报关重新出口到最终目的国